綠色食品檢測要做哪些工作
綠色食品現場檢查程序是什么樣的?
一、現場檢查準備
(一)現場檢查人員。組織現場檢查的工作機構根據申請產品類別及生產規模,委派兩名(含)以上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檢查員,必要時可配備相應專業領域的技術專家,組成檢查組實施現場檢查。跨省級行政區域委托現場檢查的應向中心備案,境外現場檢查由中心組織實施。
(二)現場檢查時間。檢查時間應安排在申請產品生產、加工期間的高風險階段,不在生產、加工期間的現場檢查為無效檢查。現場檢查應覆蓋所有申請產品,因生產季節等原因未能覆蓋的,應實施補充檢查。
(三)現場檢查計劃。檢查組應根據申請人材料和產品生產情況,制定詳細現場檢查計劃。檢查組應與申請人溝通確定檢查 時間、檢查要點、參會人員和檢查人員分工等,根據生產規模、 基地距離及工藝復雜程度等情況確定工作時長,原則上不少于一個工作日。
(四)現場檢查通知。檢查組應在現場檢查前三個工作日將 現場檢查通知及現場檢查計劃發送申請人。申請人應簽字確認收到通知,做好人員、檔案材料等相關準備,配合現場檢查工作。
(五)現場檢查資料和物品準備。檢查員準備綠色食品相關標準規范、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文件,現場需要填寫的表格文件以及相機或手機等拍照設備。
二、現場檢查實施
現場檢查包括首次會議、實地檢查、隨機訪問、查閱文件(記 錄)、管理層溝通和總結會等環節。檢查員對現場檢查各環節、 重要場所、文件記錄等進行拍照、復印和實物取證,做好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