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要具備哪些條件?
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生態環境、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并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安全、優質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綠色食品標志依法注冊為證明商標,受法律保護。那么,如何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許可呢?
(一)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要具備哪些條件?
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環境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
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綠色食品投入品使用準則;
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品質量標準;
包裝貯運符合綠色食品包裝貯運標準。
(二)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生產單位(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具有綠色食品生產的環境條件和生產技術;
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具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生產技術人員和質量控制人員;
具有穩定的生產基地;
申請前三年內無質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誠信記錄。
(三)申請人應當向省級工作機構提出申請,還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標志使用申請書;
資質證明材料;
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和質量控制規范;
預包裝產品包裝標簽或其設計樣張;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規定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