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環節需要進行食品檢驗?
食品檢驗的意義在于盡早發現問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如果只依賴監管部門在上市后進行檢驗,就難以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所以,食品檢驗應該貫穿食品生產流通的全過程。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是食品原料的重要輸出窗口,應當對進入該批發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生產企業作為食品原料的直接消費者,對食品原料安全有監控、檢驗的責任。企業在采購、進貨時應該查驗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或者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要記錄好購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等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并保存相關憑證。
同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對所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或者銷售,記錄相關檢驗內容并保存憑證。
食品生產企業和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可以自行對所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有合法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在食品進口環節,由于各國食品安全標準不同,而且食品需要經過較長時間的運輸、倉儲過程,所以檢驗檢測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食品上市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須對食品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樣檢驗,并依據有關規定公布檢驗結果,不得免檢。